近日,河南省南樂縣人民法院披露了對武漢百鴻公司的非訴執行審查行政裁定書。在該行政裁定書上看到,因“e生康緣”涉傳銷,安徽省康美來大別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數家公司和個人多個金融賬戶被法院凍結。
該行政裁定書提到,申請人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被申請人武漢市百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霍山雲湶穀石斛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安徽省丹皇本草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森湶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康美來大別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姚某悅、吳某會、吳某、張某金、李某然、廖某莉、王某、劉某、管某國、葉某華、餘某富、鹿某霞、馬某、貢某群、趙某濤等非法傳銷一案過程中,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隱匿涉案資金,2019年8月27日,河南省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了樂市監凍決字(2019)第001號決定,並於2019年9月9日向南樂縣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南樂縣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本院現已審查終結。
申請人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樂市監凍決字(2019)第001號決定書認定:安徽省康美來大別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2018年8月28日打造了“e生康緣”健康管理平台,該公司涉嫌通過該平台以加入網絡商城和銷售保健品和化妝品的名義采用拉人頭、交納入門費、團隊計酬的方式在南樂縣從事傳銷活動。
為防止上述涉案人轉移或隱匿涉傳資金,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傳銷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對有證據證明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可以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之規定,特申請人民法院對涉案財產予以凍結。
本院審查後認為,申請人作出的決定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程序合法,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九條之規定,裁定對被申請人的31個金融賬戶予以凍結。
對被申請人下列賬戶予以凍結:
(2017)戶名:姚景悅,身份證號:,建設銀行賬戶號:62㗃㗲4。
(2017)戶名:吳允會,身份證號:,工商銀行賬戶號:62㗃㗱9。
(2017)戶名:吳限,身份證號:,民生銀行賬戶號:62㗃㗸8;農村信用社銀行卡號62㗃㗳4。
(2017)戶名:張金金,身份證:,工商銀行銀行賬戶號:62㗃㗲5。
(2017)戶名:李進然,身份證號:,農業銀行賬戶號:62㗃㗷4。
(2017)戶名:廖仁莉,身份證號:,工商銀行賬戶號:62㗃㗹0;工商銀行卡號:32㗃㗱9。
(2017)戶名:王飛,身份證號:,招商銀行銀行賬戶號:62㗃㗴3、建設銀行卡號62㗃㗵9。
(2017)戶名:劉濤,身份證號:,招商銀行銀行賬戶號:62㗃㗱2)。
(2017)戶名:管勤國,身份證號:,招商銀行銀行賬戶號:62㗃㗸8;平安銀行6216262000000577253。
(2017)戶名:葉長華,身份證號:,農業銀行賬戶號:62㗃㗷9。
(2017)戶名:餘春富,身份證號:,農業銀行賬戶號:62㗃㗱8。
(2017)戶名:鹿呈霞,身份證號:,農業銀行賬戶號:62㗃㗷6;工商銀行賬戶號62㗃㗹3。
(2017)戶名:馬力,身份證號:,農業銀行賬戶號:62㗃㗱2。
(2017)戶名:貢躍群,身份證號:32㗃㗸4,農業銀行賬戶號:62㗃㗷3、工商銀行賬戶號62㗃㗱2。
(2017)戶名:趙炳濤,身份證號:43㗃㗱8,建設銀行賬戶號:62㗃㗰8;徽商銀行賬戶號62㗃㗴9。
(2017)戶名:武漢市百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工商銀行對公賬戶:15㗃㗱2。
(2017)戶名:安徽省霍山雲湶穀石斛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對公賬戶:24㗃㗳7。
(2017)戶名:安徽省丹皇本草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銀行對公賬戶:17㗃㗷1;17㗃㗱9。
(2017)戶名:安徽省森湶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銀行對公賬戶:17㗃㗷1。
(2017)戶名:安徽省康美來大別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銀行對公賬戶:17㗃㗲3;17㗃㗸0